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芯碁微装
股票代码:68863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2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减持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2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13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1/亚歌创投指
曾用名: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纳光刻指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光刻指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纳光刻企业
一致行动关系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10%之行为本报告书指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1、亚歌创投的基本信息
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
曾用名: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注册资本63000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 91340100343869808L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5年6月10日经营期限2015年6月10日至2035年6月9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范围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1: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合伙企业名称已由“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歌创投”),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均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工商内容请参照以上亚歌创投的基本信息。上述工商变更手续目前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注2:亚歌创投的名称及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也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2、亚歌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5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程卓1470023.34
2陈桂林1200019.05
3 CHEN DONG 7000 11.11
4何少锋50007.94
5方林50007.94
6李香滨26254.17
7赵美云26254.17
8董帅26254.17
9项宗齐22503.57
10魏云飞14002.22
11严孝年14002.22
12黄明波14002.22
13张玉喆14002.22
14李建兵13752.18
15李建新7501.19
16沈祥5000.79
17涂剑波4500.71
18魏永珍4000.63
19吕慧1000.16
3、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程卓性别女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6(二)、信息披露义务2的基本信息
1、纳光刻的基本信息
名称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注册资本199.10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 91340100MA2TYA0J5J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9年7月19日经营期限2019年7月19日至2034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纳光刻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程卓16.18.09
2杨宇航126.03
3张琦126.03
4卞洪飞126.03
5朱会敏126.03
6刘扬126.03
7刘国藩126.03
8曹建国126.03
9周玉105.02
10王历先105.02
11胡刚105.02
12范云瑞105.02
13杨坤伦105.02
14李智105.02
715李辉105.02
16胡海鲲21.00
17蔡银银21.00
18王虎廷21.00
19封宁靓21.00
20刘万兵21.00
21李生林21.00
22李娜21.00
23陈永军10.50
24万海锋10.50
25黄乃娣10.50
26邢闪闪10.50
27叶成策10.50
28李耀耀10.50
29解小涛10.50
30曾文武10.50
31朱小林10.50
32顾承利10.50
33范红燕10.50
34汪辉10.50
35彭珏10.50
36杨晓林10.50
37吴飞10.50
3、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程卓性别女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
8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3的基本信息
1、合光刻的基本信息
名称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璞丽创新广场西面二层20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注册资本164.90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 91340100MA2TYAADXG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9年7月26日经营期限2019年7月26日至2034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光刻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程卓15.19.16
2吴磊106.06
3郑术杰84.85
4童广林84.85
5高天84.85
6叶芳云84.85
7曹永珍84.85
98蔡潍84.85
9李永强63.64
10陆嘉鑫63.64
11陆敏婷63.64
12陈新63.64
13李亚敏63.64
14王先进53.03
15花志勇4.42.67
16张浩为4.42.67
17纵文博63.64
18黄辉31.82
19王浩玮21.21
20尤勇31.82
21卫功文31.82
22孙文31.82
23黄伟31.82
24夏馥娟31.82
25徐欣10.61
26郑州10.61
27曲鲁杰2012.13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0姓名程卓
性别女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程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1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2、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31419086股变更为
131740716股。股东亚歌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纳光刻、合光刻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幅度微小,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公司控制权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股东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0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股东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200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10.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为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以及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于2025年
2月14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968432股、151,824股、
12574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0.12%、0.10%;
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竞价交易2025年2月14日195131-0.15
亚歌创投大宗交易2025年2月14日773301-0.59
被动稀释2024年11月15日--0.02
竞价交易2025年2月14日90727-0.07纳光刻
大宗交易2025年2月14日61097-0.05
13被动稀释2024年11月15日-0.00
竞价交易2025年2月14日75142-0.06
合光刻大宗交易2025年2月14日50602-0.04
被动稀释2024年11月15日-0.00
合计1246000-0.97
注:变化方式“被动稀释”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比例”是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31740716股为基础测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亚歌创投126000009.59116315688.83
纳光刻9955000.768436760.64
合光刻8245000.636987560.53
合计1442000010.971317400010.00
注:“本次变动前比例”是以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变动后比例”是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31740716股为基础测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4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5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在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4日
18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芯碁微装股票代码688630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伙)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伙)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其他(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数量:1442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10.97%
股份比例注:该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计算
19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持股数量:13174000股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10.00%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注:该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计算
(一)时间:2025年2月14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方式: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二)时间:2024年11月15日式
方式: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否√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不适用制人减持(本页以下无正文)
20(本页无正文,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肥纳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肥合光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卓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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