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证券简称:罗普特公告编号:2024-05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首席合伙人:梁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8905.87万元。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436家,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
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
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金先生,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申翌君先生,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在大
2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以
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先生,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赵金、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浙
1赵金2022/11/22行政监管措施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江证监局
决定书(2022)129号中国证券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赵金2023/12/14行政监管措施管理委员会甘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肃监管局决定书(2023)16号上海证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
3李峻雄2022/12/22自律监管措施
所决定书[2022]16号
赵金先生、李峻雄先生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
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可以承接本次审计业务。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公司历史及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增加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收费等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