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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威迈斯 --%

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2395400.12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421428.5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2574285.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420957142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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