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1证券简称:杭州柯林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