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
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
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陶建中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
董事以现场方式对会议审议内容进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
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审计机构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陶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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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鸿明
陈嘉琪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