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陈慈琼女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李忠轩先生、非独立董事冯震罡先生,其中委员会召集人陈慈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任职
期间对相关议题发表尽职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讨论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委员会第四次(临2024.01.22
2023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的议案
时)会议
1.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进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行沟通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临2024.03.20
2.关于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
时)会议计划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4.03.22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讨论内容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04.12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4.08.22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4.10.1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委员会第十次(临2024.12.13
2024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的议案
时)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公司年报审计机
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关于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外部审计机构的勤勉尽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认为会计师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会计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沟通顺畅,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监督内审部工作的落实,并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4年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管理层、
内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职能。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3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
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
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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