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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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讯方式举
行,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刘许友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纬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
观的原则,审议并表决通过下述议案:
2024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31,107.39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
35.3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3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提高股
东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刘许友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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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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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孔廉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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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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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李元栋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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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