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3监事会关于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4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
2023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
2023合《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以下无正文)
1
2023(此页无正文,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林洁
林洁马德高肖梦媛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024年8月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