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证券简称:吉贝尔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9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1、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1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5、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同时对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8、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江苏吉贝尔
3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同时对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可归属数量已获授予的占已获授予
序号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股)的限制性股
数量(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董事长、总经
1耿仲毅理、核心技术人98000039200040.00
员
副董事长、副总
2俞新君1200004800040.00
经理
3张春董事、设备总监1200004800040.00
副总经理、核心
4吴莹技术人员、总工1200004800040.00
程师
5赵锁富财务总监2000008000040.00
6翟建中董事会秘书2000008000040.00
核心技术人员、
7吴修艮86000034400040.00
研究所所长
8李海岛核心技术人员、700002800040.00
4研究所副所长
核心技术人员、
9秦序锋700002800040.00
研究所副所长
核心技术人员、
10李召广研究所合成主700002800040.00
任
11耿悦总经理助理600002400040.00
小计28700001148000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4460000175200039.28(授予62人,归属60人)小计4460000175200039.28
总计7330000290000039.56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2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900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5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生修订的,按照修订后有关规定适用。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总数1965308652900000199430865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4日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4SHAA2B0142),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71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32132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900000.00元,余额合计人民币2923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005971.0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9943086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资产增加32132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其中新增股本2900000.00元,余额合计
2923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2900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约为1.4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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