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8证券简称:国盛智科公告编号:2024-025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卫国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5年2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29.5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10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576%
实际回购金额2034.0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62元/股~24.5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据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118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89201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16.6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340579.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2000000100.00132000000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10000000.76
股份总数132000000100.00132000000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00000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