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8014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088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
25088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3237028股限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2.0000%。其中,首次授予32105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1.983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99.1805%;预留2652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0.016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0.8195%。
3、授予价格(调整前):10.0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4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
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2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40%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30%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30%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40%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1、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30%;
2、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1、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70%;
2、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7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1、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120%;
2、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5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 3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授予日期授予人数(调整前)(调整前)余数量(调整前)
2021年4月23日10.00元/股321.05万股148人2.6528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授予日期授予人数(调整前)(调整前)量(调整前)
0.6528万股
2021年10月15日9.89元/股2.00万股2人(不再授予)
(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及数归属期次归属人数归属日期归属价格归属数量作废数量量的调整情况
第一个归属期144人2022年6月21日6.94元/股133.14万股3.416万股注1
175.7885万25.0527万
第二个归属期132人2023年6月1日4.71元/股注2股股
366.4731万13.1084万
第三个归属期127人2024年6月13日2.04元/股注3股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及数归属期次归属人数归属日期归属价格归属数量作废数量
量的调整情况第一个归属期2人2022年11月25日6.94元/股0.84万股0股注1
第二个归属期2人2023年11月2日4.71元/股1.176万股0股注2
注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89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89元/股调整为6.94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注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4.71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3日披
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23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注3:2023年前三季度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4.71元/股调整为
2.04元/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5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的2名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1.84亿元,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比2020年增长728.83%;2023年归属于
(1)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不低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1亿元
120%;
(2)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未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同比
2020年增长不低于120%。
2020年增长2382.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因此,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标,符合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剔除公司本次属条件。
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比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A”,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评价标准 A B C D
属比例均为100%。
个人层面
100%80%50%0
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共计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88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前述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2人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归属
25088股限制性股票,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15日
2、归属人数:2人
3、归属数量:25088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6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限制性可归属限可归属数量占股票数量制性股票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调整后)数量票数量的比例
(股)(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人)627202508840.00%
合计(2人)62720250884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20.0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088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