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8014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9月27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高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如再次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3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号文同意,公司48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转债简称“高测转债”,可转债代码“11801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高测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81元/股。因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5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0.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
属登记手续,自2023年6月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0.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18212668股股份的股份
登记手续,自2023年6月2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59.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11月2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58.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6.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
6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6.0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10月11日起转股价格将调整为35.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测转债”转股价格为36.04元/股。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0.6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高测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顼、张秀涛、王目亚、于文波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如再次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2月3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