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证券简称:瑞联新材公告编号:2024-09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9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8.88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3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及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1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9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
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如在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9月5日。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73028161×0.12)÷174731320≈0.1188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188
根据有关规定和《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2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8.88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39-0.1188≈38.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38.88元/股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扣减已回购股份所支付金额的剩余部分人民币
4000.68万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8981股,合并计算此前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1703159股后,回购股份数量合计约为273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
174731320股的比例约为1.56%;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达到本次回购计
划回购金额下限,合计回购股份1418611股,占公司总股本174731320股的比例约为0.81%。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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