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证券简称:国科军工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3.67 元。截止 2023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465531.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80484.9032900.00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19600.00196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22500.0022500.00
合计122584.9075000.00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基于目前实际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拟对“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一)调整“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开始建设以来,由于安全环保等原因对建筑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等原因,原规划的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相关投资金额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另外,公司在工艺设备方面通过工艺流程更新及设备自动化装配升级,节约了部分设备采购成本,因此募投项目中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成本较计划减少。
综上,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统筹调动公司资源,公司拟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内部结构的投资情况,主要是对“建筑工程费”进行调增,对“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进行调减。
除“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结构的调整。
(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拟投入金额拟投入金额调整前数据总投资金额拟调整金额(调整前)(调整后)
建筑工程费40833.5510200.0014000.003800.00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2337.9915700.0012000.00-370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77.773900.003400.00-500.00
预备费用4029.092500.002500.00-
建设期利息1006.50600.001000.00400.00
合计80484.9032900.0032900.00-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
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3-(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