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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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
号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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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
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2024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力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仓板股票上市缺顺少》(以下简称“《科仓)
4板股票上市规》”)、《科仓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2024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4《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其他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之签字页)
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丽
韩江龙成兴明陶军
贺敏陈建中赵建坤
贺敏陈建忠赵建坤
同东山
周东山
时间: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