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上声申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81名,除2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
外,本次拟归属的177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达标.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归属113.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李蔚:
黄向阳2
杨丽萍: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202年年11月12日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