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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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关于公司战略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行、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关于 ESG事宜
1、对公司 ESG 愿景、ESG 发展战略规划、ESG 工作体系、ESG 绩效考核
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跟踪 ESG发展形势、外部政策、利益相关方诉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
符合公司发展的 ESG实质性议题并提出建议;
3、关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评级等外部机构对公司 ESG 管理和实践的意见、反馈、报告,适时进行回应;
4、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保证各利益相关
方获取及时、透明的 ESG相关信息;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九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
2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
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议案内容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五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六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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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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