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等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以及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受影响的报表报表合并报表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名称期间项目名称
营业成本2138084742.752188618500.6250533757.87
2024年
合并销售费用142097098.2591563340.38-50533757.87利润
表营业成本2355518517.432415134376.8059615859.37
2023年
销售费用159491506.8799875647.50-59615859.37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