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证券简称:金冠电气公告编号:2024-05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7,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樊崇先生提议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60.9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8%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1.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05元/股~13.6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7日和2024年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9.9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9275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
1.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60元/股,最低价为11.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0015433.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