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证券简称:苑东生物公告编号:2024-07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所
已连续9年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会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汇会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66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
计费56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聘任的中汇会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聘期内,中汇会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中汇会所多年来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汇会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最终评定信永中和为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3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汇会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
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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