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证券简称:茂莱光学公告编号:2024-06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0
普通股股东人数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39082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9082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52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52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董事范一先生、独立董事王云霞女士以通讯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段宇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汤琴慧女士以
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9524799.961534390.010196090.0284
2、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540299.9324127840.0377101090.0299
3、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540299.9324127840.0377101090.02994、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821899.940799680.0293101090.0300
5、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821999.940799670.0293101090.0300
6、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821999.940799670.0293101090.0300
7、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388821999.940799670.0293101090.03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69524798.157834390.485596091.3567
的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68540296.7678127841.8048101091.4274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68540296.7678127841.8048101091.4274事规则》的议案2.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68821897.165499681.4073101091.4273事规则》的议案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68821997.165599671.4071101091.4274决策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68821997.165599671.4071101091.4274管理制度》的议案2.06关于修订《股东会累68821997.165599671.4071101091.4274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属于特
别决议议案,分别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王卓、高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