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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30 00:00 查看全文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4)第455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其他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1,142,020,031,202,400,566

合同编号: JSBM2024-082

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京信评报字(2024)第455号

报告名称: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40,187,270.89元

评估报告日:2024年09月25日

评估机构名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戴延虎(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于浩楠(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220094

1

℃上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09月26日

目录

声明

摘要.2

第一章基本情况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

二、评估目的..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11

五、评估基准日.11

第二章评估依据.11

一、法律法规依据...11

二、评估准则依据..12

三、资产权属依据.13

四、取价依据.13

五、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13

第三章评估方法..13

第四章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7

一、进行前期调查.17

二、编制评估计划.17

三、进行现场调查..18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18

五、展开评定估算.19

六、形成评估结论..19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19

第五章评估假设.19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19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0

第六章评估结论..21

一、评估结论..21

二、关于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说明21

第七章特别事项说明.22

第八章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24

第九章评估报告日及其他.2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6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

下简称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

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超出使用范围使

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

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宇(2024)第455号

摘要

重要提示

M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应业计直阅违资立证付报生工

0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涉及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比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

围为该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在评估中,我们对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

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要程序.

经评估,在上述评估目的下,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70.91万元,评估价值为826.42万元,减值额为1,844.49万元.

69.06减值率为%;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845.15万元,评估价值为4,845.1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74.23万元,评估价值为-4,018.73万元,减值

额为1.844.49万元.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

其他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B-A 100D=C/Ax%

1流动资产2,669.232,669.23--

2非流动资产1.69-1,842.81-1,844.49-109,230.97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847.38-1,847.38

4固定资产1.694.572.89170.88

5资产总计2,670.91826.42-1,844.49-69.06

6流动负债4,306.034,306.03--

7非流动负债539.11539.11--

8负债合计4,845.154,845.15--

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174.23-4,018.73-1,844.49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可能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本评估结论并未

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以下风险及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本摘要仅用于上述评估目的,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即自二O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二五年七月三十

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摘要即失

效.

本摘要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外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4)第455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涉及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

1、委托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9111010868289498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代码:688500.SH

公司简称:慧辰股份

法定代表人:赵龙

7427.451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1-14

经营期限:2008-11-14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25号2号楼五层51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城乡市容管理;数据处理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

数字广告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

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涉外调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57516669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侃臣

1000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5-27

经营期限:2011-05-27至2031-05-2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2号楼18层2108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

包;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

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采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城市数字管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

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1)股权结构与历史沿革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信棠远景科技有限公司,由薛志娟、闫金良

2名自然人于2011年5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时股权比例如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薛志娟51.0051%51.0051%货币

2闫金良49.0049%49.0049%货币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2012年8月27日,闫金良转让其全部股份给尹娜,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所示: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薛志娟51.0051%51.0051%货币

2尹娜49.0049%49.0049%货币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2013年3月27日,北京信棠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

公司

2013年7月29日,公司股东薛志娟、尹娜与季海英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薛

志娟持有的出资51万元、尹娜持有的出资49万元转让给季海英.

2016年8月23日,季海英转让其全部股份给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和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比例如下所示: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70.0070%货币

2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30%30.0030%货币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2017年5月5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

持有的出资48.00万元转让给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修改公司章程,本

次股权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认缴注册资本册资本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公司48.0048%48.0048%货币

1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022%22.0022%货币

2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30%30.0030%货币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2018年4月11日,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变更后的出资情况

为:股东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80万元,股东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万元,股东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00万元.

2020年8月19日,股东天津中科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名称为上海

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10月14日宁波信厚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变更名称为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公司480.0048%480.0048%货币

1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0022%220.0022%货币

2上海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300.003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

2020年12月14日,上海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出资220万

元转让给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公司700.0070%700.0070%货币

1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0022%220.0022%货币

2上海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8%80.008%货币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

2022年6月13日,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出资220万元

转让给上海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公司700.0070%700.0070%货币

2上海慧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300.003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

(2)企业介绍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英文缩写:ITIC)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面向数据智

能应用、产业互联网等领域,提供产品销售、委托运营、定制化软件开发及数据智能应

用的专业服务商.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北京信唐普华公司已停止正常经营,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遇

到了以下困难:①现金流紧张导致部分执行中项目存在推进滞后状态,进一步影响了后

续现金流的回收:②部分离职员工因历史欠薪、供应商因历史欠款而对公司进行了仲裁

和诉讼,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了较大压力;③目前经济形势下行、市场状况较差使得

公司拓展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3)主要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非实物资产:实物类资产为电子设备;非实物类资

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其他

流动资产等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主要资产的账面值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1流动资产2,669.23

2非流动资产1.69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固定资产1.69

5资产总计2,670.91

6流动负债4,306.03

7非流动负债539.11

8负债合计4,845.15

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174.23

(二)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托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北京信唐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普华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徐委托人之外,本次评估无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评估目的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为此,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

总额为2,670.91万元,负债总额为4,845.15万元,净资产为-2,174.23万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其账面值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1流动资产2,669.23

2非流动资产1.69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固定资产1.69

5资产总计2,670.91

6流动负债4,306.03

7非流动负债539.11

8负债合计4,845.15

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174.23

注:本表账面价值数据来源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4]第4-00631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权益类资产状况

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元,具体持股比例及账面价值

如下表所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备注

天津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100%00

被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NBG09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段

100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3-01

经营期限:2017-03-01至2047-02-28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京津公路西侧双街新家园32号楼3门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

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主要实物资产状况

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反映为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4台/套,账面金额1.69万元,存放于母公司慧辰股份办公区域.

电子设备主要为公司经营管理用办公电子设备,具体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集系统.

路由器、无线AP、涉密安全设备,公司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能止常使用.

通过查阅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相关记账凭证,被评估单位实物

资产权属清晰,无瑕.经过资产核实,评估人员认为评估范围内实物资产的账表、表

实相符,实物资产均能正常使用.

(五)主要无形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账面无无形资产,其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中也无无形资产.

(六)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无账面记录的资产.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0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七)列入评估范围的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账上有账下无资产.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解,

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要

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考虑本次经济行为实现所选取

第二章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2019年1月2日《财政部关于修

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

决定》第二次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1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

正);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

(八)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

过);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十一)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三)《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六)《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八)《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九)《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十)《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十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十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十三)《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十四)《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一一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39号);

(十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2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令第76号修

订);

(十七)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三、资产权属依据

(一)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财务入账凭证等:

(二)设备购置发票和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四、取价依据

(一)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

(二)《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三)评估基准日近期的《Z0L中关村在线IT产品报价》、京东网上商城等电子设

备价格信息网站;

(四)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五)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财务报表:

(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基准日资产明细表:

(七)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历史经营统计数据:

(八)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九)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评估信息资料:

(十)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二)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的账册、合同、财务凭证等:

(三)企业提供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四)WIND数据终端提供的数据

第三章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

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3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有一个较为活跃的市

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可以收集并量化.对于市场法,本

次评估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

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一一资产的预期

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

和说服力.但是,由于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未来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合理预

测未来收益,所以不适合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

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本评估项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

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

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流动资产、电子设备等固定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本次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将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及询证获得的数据与其账面值进行核对,以核实

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应收款项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将评估申报表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核对一致.

将企业的会计报表与企业会计账核对一致: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

容、款项回收情况;通过抽查相关合同、业务单据等替代程序进行核对和查证;对于内

部个人款项,以核实后账面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已取得确凿证据确认形成损失的款项

按零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其它款项,调查了解对方单位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结合所在

行业分析判断是否可能存在风险损失并估计风险损失金额,以核实后账面余额扣减估计

的风险损失后的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坏账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风险损失问题,将

其评估为零.

预付账款:通过抽查相关合同、业务单据等替代程序进行核对和查证,按各款项可

收回的相应资产或可实现的相应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无法收回相应资产或实现相

应权利的款项,按零值确定评估值

(三)存货

此次评估的存货为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主要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信息费等.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应项目的

合同、发票、费用支出凭证等财务资料,并了解了相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完成程度,对

公司确认、归集的费用和结转的成本进行了重新核算.在核实相关费用确认和结转合理、

准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部分在手项目难以继续执行,分析计算

预计可收回金额.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风险损失问题,将其评估为零.

评估时在核实账面值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四)其他流动资产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流动资产为预缴增值税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为具有控制权的股权投资.

在查阅投资文件、账面记录,了解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持股比例等情况的基础

上,对于具有控制权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原则、依据以及评估程序、过程与对投资方的评估基本相同),

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被评估企业持股比例而确定长期股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5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权投资的评估值.

三、设备

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为电子设备

(一)评估方法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设备评估一般可采取成本法、市场法和收

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取适当的

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并对比较因素进行修正,

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

跃的交易市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搜集并量化

的.本评估项目的电子设备难以收集市场交易案例,不适用市场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思路.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被评估资产必须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者获利能力可以量

化,未来收益期限也能合理量化.因本次评估的电子设备无法与其他固定资产分别量化

其收益,因此无法选用收益法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

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的电子设备能满

足成本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因此适宜选用成本法.

(二)评估方法说明

本次评估对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设备类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

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值的方法.成本法

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三)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通过查询经销商报价和《ZOL中关村在线IT产品报价》、《IT168-l

主流资讯平台》、京东网上商城等专业电子设备价格信息网站确定电子设备的重置成本:

对市场、生产厂家询价和查阅相关价格资料都无法获得购置价格的设备,则采用类比法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6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通过以上途径查询类似设备的购置价并根据设备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

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待评电子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价对限℃收用年限x100%

经济寿命年限

在确定成新率时,对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的设备,成新率一般不低于15%

四、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以及长期借款、预计负债等非流动负债.

评估中对各类负债主要款项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企业确

认依据以及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类预计负债的主要内容、计

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金额等进行审核;对重要的负债,向有关人员或向对方单位进

行必要的调查或询证;对负债履行的可能性进行必要的分析,确认是否存在无需偿付的

债务、无需支付的计提.

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以经核实的负债金额作为评估值.

第四章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进行前期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处与负责人、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对象、

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点,了

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人对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

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

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人洽谈

并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

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

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

应的时间安排.

三、进行现场调查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同时,指导被

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专利权、软

件著作权等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近年审计报告、发展规划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查勘: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产

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将

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行

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重点设备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

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

3、对于应收款项,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相关协议、合同,了解

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回款情况:

4、查阅长期投资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评估

基准日财务报表等资料,了解长期投资的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对具有控

制权的长期投资,到被投资企业实施与投资方相同的资产评估程序,以评估出被投资企

业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

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主

要产品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

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8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负债等类别,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

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展开评定估算

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

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

法进行评定估算.

六、形成评估结论

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

别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

合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以该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初

1

步报告.就初步评估报告向委托人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必要沟1

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人对报告的

1

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后

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

设.

2、公开市场假设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9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经营目的、经营方

式持续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变化,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税负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

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1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E

-

利影响.

(三)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

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

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

其他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估结论的责任.

第六章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在约定的评估目的下,

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

年7月3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70.91万元,评估价值为826.42万元,减值额为1,844.49万元

69.06减值率为%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845.15万元,评估价值为4,845.1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74.23万元,评估价值为-4,018.73万元,减值

额为万元.1,844.49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B-A 100D=C/Ax%

1流动资产2,669.232,669.23--

2非流动资产1.69-1,842.81-1,844.49-109,230.97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847.38-1,847.38

4固定资产1.694.572.89170.88

5资产总计2,670.91826.42-1,844.49-69.06

6流动负债4,306.034,306.03--

7非流动负债539.11539.11--

8负债合计4,845.154,845.15--

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174.23-4,018.73-1,844.49

1

1

1

1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关于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说明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可能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

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具

有控制权与缺乏控制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具有

控制权与缺乏控制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1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第七章特别事项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的情形

本次评估,未发现委估资产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的情形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本次评估,未发现有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三、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391,146.00公司与部分员工存在薪资支付纠纷,涉及金额元劳务仲裁,截止至评估

报告出具日,该部分仲裁已有一审结果,公司计划进行进一步诉讼程序,相关诉讼尚未

开庭.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评估报告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审计后的审定数.本次评估报告引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信

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4-00631号),本次审计报告引用获得委托人同意,同时资

1

产评估师对引用报告的时效性和可靠性进行了专业分析判断,评估机构仅承担可能的引1

1

用不当的责任.

P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我们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发生了对评估结

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未通过有效方式明确告知存在重大期后

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说明

本评估报告无任何评估程序受限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因2018-2022年度存在财务舞,2023年12月22

日北京信唐普华之母公司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为此,慧辰股份及公司多名董

监高、信唐普华总经理等均遭到处罚,其中公司被责令整改及警告,罚款500万元,其

他责任人被警告,罚款250万到300万元不等,合计处罚金额达到1600万元.

(二)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北京信唐普华公司已停止正常经营,主要是因为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2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遇到了以下困难:①现金流紧张导致部分执行中项目存在推进滞后状态,进一步影

响了后续现金流的回收:②部分离职员工因历史欠薪、供应商因历史欠款而对公司进行

了仲裁和诉讼,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了较大压力;③目前经济形势下行、市场状况较

差使得公司拓展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普惠金融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共同借款

人为何侃臣.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整,借款有效期间自2022年07月21日至

2025年07月21日,贷款利率采用3.95%执行,单利计息.

(四)长期投资按照负值列示的情况说明

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为对天津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

天津信唐普华是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账面已资不抵债,且其主

要负债为对母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的资金占款(借款),故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按照负值

进行列示.

(五)抵押、担保、租赁、融资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说明

1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抵押、担保、租赁、融资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

1

产)等事项.-

-

(六)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

1

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

准日后的资产、负债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

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七)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评估目的可能

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

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或有负债及可能的特殊交易方式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

(八)由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

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评估所需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九)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事项,在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

不承担相关责任.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3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十)本资产评估结论由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受本公司评估

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资产评估结论不作为相关交易及其它经济行为的唯一依

据,也不应该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仅作为有关当事人的价值参考.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第八章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由委托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即自二O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二五年七

月三十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报

告即失效.我们不对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超出有效期使

用资产评估报告或者虽在有效期内但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大

波动时仍然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1

-

四、除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1

1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1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未征得我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

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章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评估报告日为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

期.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于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

组成部分.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4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页无正文)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州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借州

095

资产评估师:

1

1

1

1f

法定代表人:

中京民信(资产评估有限

,

2

Non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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