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4-130
转债代码:118026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64991585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44.09%被动稀释至38.60%。
公司今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公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注册地址号楼47层02号房法定代表人周俊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4UR54AX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06-27
经营期限2016-06-27至无固定期限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一般项经营范围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周俊雄51.09%、周俊杰48.91%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俊雄
注册资本58.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24917114E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01-05
经营期限2015-01-05至无固定期限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合伙人周俊雄73.98%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俊雄
注册资本21.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325050313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01-05
经营期限2015-01-05至无固定期限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合伙人周俊雄81.84%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卢家红性别女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数量2093920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352746股,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
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44.09%被动稀释至
38.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
利元亨投资5638196538.255638196533.49
弘邦投资39003112.6539003112.32
奕荣投资14062340.9514062340.84
卢家红33030752.2433030751.96
合计6499158544.096499158538.60注:上述合计数和分项之和存在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