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证券简称:源杰科技公告编号:2025-006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A 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达到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计算,以及自第二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自愿主动放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当期对应剩余15%的激励期权及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情况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配套的《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6月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合计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1.11元/股,有效期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激励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59.90万股已于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6059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903300股调整至1264620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11元/股调整至36.04元/股。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的62.307万股已于2024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84838600股变更为854616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根据《激励计划》第7.2(4)条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以及第 7.3(3)条的规定: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 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计算;激励
对象当期对应的剩余激励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第11.6条的规定,当激励对象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与
公司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终止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履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其他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中,发生相关情形当年达到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权的激励期权仍可行权;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的,由公司注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A 且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计算,以及自第二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自愿主动放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当期对应剩余15%的激励期权及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共14.2054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A 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计算,以及自第二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自愿主动放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当期对应剩余15%的激励期权及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共14.2054万份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