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0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
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高伟荣先生与一致行动人高亮云先生、高时会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
31842685股增加至3245090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33.4039%增加
至34.042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伟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高亮云先生、高时会女士出具的《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高伟荣信息披露义务人1居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名称高亮云信息披露义务人2居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名称高时会信息披露义务人3居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高伟荣先生基于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使用自筹资金,自2024年9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2月
28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增持比例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
(股)(%)
2025年1月14
集中竞价人民币普
高伟荣日至2025年26082160.6380交易通股月28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持有股份2406568525.24562467390125.8837
其中:无限高伟荣
售条件流通3356850.35219439010.9902股
持有股份62440006.550162440006.5501
其中:无限高亮云
售条件流通240000.0252240000.0252股
持有股份15330001.608215330001.6082
其中:无限高时会
售条件流通30000.003130000.0031股
合计3184268533.40393245090134.0420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首次增持前(即截至2025年1月13日)的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持股情况。
2.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应予以披露。截至2025年2月28日,控股股东高伟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亮云先生、高时会女士合计所持股份已触及公司股份的34%。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
购。(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高伟荣先生仍处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