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8证券简称:晶升股份公告编号:2024-069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29)。
5、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7、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8、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9、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0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00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
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六、上网公告附件(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