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哈铁科
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材料,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决策及相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费继
友先生、张杰女士、陈雅光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
发现费继友先生、张杰女士、陈雅光女士存在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费继友先生、
张杰女士、陈雅光女士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决策及相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郑
彦涛先生、于雷先生、周际先生、脊波先生、高洪仁先生、
黄建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郑彦涛先生、于
雷先生、周际先生、咎波先生、高洪仁先生、黄建东先生存
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职务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郑彦涛先生、于雷先生、周际先生、替波先生、高洪仁先生、
黄建东先生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相关
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哈铁科技公司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
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
足哈铁科技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哈铁科技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哈铁科技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的能力和要求.哈铁科技公司本次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佛
字:
费继友张杰
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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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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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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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费继友张杰
孙岩
孙岩
2024年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