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证券简称:时创能源公告编号:2024-055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
格、条件的要求,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公司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股票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85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GW叠栅组件制造项目 28841.93 2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8500.008500.00
合计37341.93285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优势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强化了公司科创属性。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具备公平性、合理性等。本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对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反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