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苏子孟、吴云天、曹丰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