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
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铁建重工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静女士因个人年龄原因从公司正式退休,并办理完成工作移交及退休手续,其退休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静女士于2008年11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产品设计监督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5000股股份,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张静女士在任职期间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产品设计监督官职位,主要负责企业技术中心指定的相关工作,兼任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具体协理高原新兴技术研究设计院,分管智能制造研究设计院,负责质量、工艺与信息化融合技术相关工作;
同时,协管公司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的工时定额工作、供应链管理部和招标中心的生产工艺审批与监管等工作。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静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1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静女士签署的《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双方同意,无论张静女士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张静女士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
张静女士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在公司从业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7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32.10%。
张静女士离职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张静女士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刘飞香、胡斌、何其平、刘绍宝、姬海东、张静、邹今检、龚文忠、彭正阳
本次变动后刘飞香、胡斌、何其平、刘绍宝、姬海东、邹今检、龚文忠、彭正阳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张静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公司与张静女士已签署《劳动合同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约定。张静女士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静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3(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郭允樊婧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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