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证券简称:山外山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
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2023年度(合并)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121818661.1693257319.66102838363.3674277021.86
营业成本316986253.56345547595.06216684105.88245245447.38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2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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