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证券简称:凌云光公告编号:2024-06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
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对2024年4月
30日披露《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
评估并编制《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三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