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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关于“赛特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98证券简称:赛特新材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8044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特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19.00元/股

●转股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9月10日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已连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15元/股),存在触发《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44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388.8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1日至

2029年9月10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文同意,公司4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4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赛特转债”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9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5.41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调整为24.20元/股,详情请见公司第2024-053号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

10月15日起调整为24.15元/股,详情请见公司第2024-073号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

28日起向下修正为19.00元/股,详情请见公司第2024-081号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15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触发“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赛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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