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福建·厦门
二〇二四年十月
1会议须知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工作人员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持有效证件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签到登记手续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会议严格按照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
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现
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在表决票中对各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同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由公司统一印制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的,作弃权处理。
会议期间离场者,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2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杜行东路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0月24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坤明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幕,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并交回表决票;
(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目录
会议须知..................................................2
会议议程..................................................3
目录....................................................4
议案一:关于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5
4议案一:关于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44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388.8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9月10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文同意,公司4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4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赛特转债”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9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5.41元/股。
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5.41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4.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5日生效。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0.57元/股)的情形,触发“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议向下修正“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详见公司第2024-074号公告)。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赛特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大会召
5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赛特转债”
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持有“赛特转债”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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