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
91.0336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15.288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