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
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沈金涛陈强钱技平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