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证券简称:中微半导公告编号:2024-042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
前海金融中心 T1 栋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3
普通股股东人数2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580852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580852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706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706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5785265899.90981927260.0746399060.0156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5788347899.92181450450.0562567670.022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789561699.92651288710.0499608030.023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
1关于使用部分171047688.02781927269.9184399062.0538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174129689.61391450457.4645567672.9216
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3关于修订《中175343490.23861288716.6322608033.1292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萍、彭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