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国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001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95818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42811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投资”),招商投资上市时持有的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为1200300股,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持股数量变为17884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0%。招商投资持有公司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日的
4000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
51960049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96014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招商投资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24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88447股(包含资本公积转增部分),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数量(股)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1招商投资17884470.30%17884470
合计17884470.30%17884470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1788447178844724
合计1788447-
5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股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2、本次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本次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5(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彭翼姜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