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70公司简称:丛麟科技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人民币普通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丛麟科技688370不适用
(A股)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黄爽徐玲
电话021-60713846021-60713846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办公地址室室
电子信箱 ir@cn-conglin.com ir@cn-conglin.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3261622174.443292864473.86-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43680761.612660914242.87-0.65
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288382762.43336680971.94-1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2758294.6584513125.73-37.57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4718665.8467001772.80-48.18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7014184.51112890934.93-5.21
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972.96减少0.99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0.380.61-37.7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380.61-37.70(元/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5.335.54减少0.21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23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持有有限售包含转融通质押、标记或持股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条件的股份借出股份的冻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限售股份数数量量
金俊发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2.11305890003058900030589000无0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7.07236156822361568223615682无0伙)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4.10195003901950039019500390无0伙)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2.07166973301669733016697330无0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境内非国
3.11429759813052211305221无0
公司有法人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1.30179591200无0
-无锡谷韬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其他1.12155090200无0(有限合伙)广州浩辉投资合伙
其他1.10151888800无0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07147818114781811478181无0伙)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其他1.07147818014781801478180无0限合伙)(1)2018年12月1日,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在公司决策、公司经营层面,对各项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宋乐平、朱龙德和邢建南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人的持股平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2)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的说明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宋乐平、邢建南分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3)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信证券
直投基金,存在关联关系。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决定由其投资委员会决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无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