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31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1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30日,并以授予价格17.0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2(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刘瑞华李海旺刘晶莹

2024年10月30日

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