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晶丰明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5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市玮峻思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智合聚德有限公司、成都市智合聚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等50名主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

有关审批事项已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

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给公司的股权之上不存在抵

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

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进

步拓宽和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竟争、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