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飞测
股票代码:688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0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国投创业基金/信息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指披露义务人合伙)
中科飞测/上市公司指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后占中科飞测股份总数比例减本次权益变动指
少至10%的权益变动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额:100亿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TP95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03-04至2026-12-15
(9)通讯方式:010-632814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高爱民男中国北京否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持股方式
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72直接持股
2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48直接持股
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88401直接持股
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88409直接持股
5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33直接持股
6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15.HK 直接持股
7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563.HK 直接持股
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中科飞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但不排除相关权益变动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科飞测股票36465943股,占中科飞测总股本的11.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1999966股,占中科飞测总股本的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中科飞测的股份总数共计4465977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4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
(股)(%)
2024.12.19-人民币普
集中竞价30159770.94
2025.2.18通股
国投创业
2024.12.24-人民币普
基金大宗交易14500000.45
2025.2.18通股
合计44659771.40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高爱民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深圳市龙华区观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澜街道新澜社区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观光路1301-14号
101、102
股票简称中科飞测股票代码688361上海市杨浦区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路1142号23幢
称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4064-31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6465943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1.4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446597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40%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3199996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1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否拟于未来12个月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内继续减持但不排除相关权益变动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以下无正文)
12(本页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高爱民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