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证券简称:建龙微纳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8032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
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
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