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证券简称:明志科技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8845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2)。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可归属数量获授限制可归属占已获授予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数量的限制性股
量(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高级
1李全锋300001500050.00%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高级
2朱伟岸291001455050.00%
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高级管
3范丽18400920050.00%
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董事
4俞建平18000900050.00%
会成员
5陆高春核心技术人员14500725050.00%
6夏志远核心技术人员14500725050.00%
7李嘉核心技术人员14100705050.00%
8顾海兵核心技术人员13500675050.00%
9王玉平核心技术人员13500675050.00%
10徐磊磊核心技术人员9300465050.00%
11董玉萍高级管理人员86004300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190人)121780059670049.00%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0130068845049.13%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1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4]B078 号),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30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20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
币 11015200.00 元。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不增加公司股本。
20224年11月1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