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证券简称:明志科技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667612.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2798082.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7326543.04元。根据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2798082.6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23200股后的股本1227328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36643.60(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4.38%。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
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4-007)、《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8)。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