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证券简称:颀中科技公告编号:2024-054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小蓓女士、赵章华女士、黄玲女士、罗世蔚先生、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崔也光先生、王新先生、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崔也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国庆女士、吴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
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3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小蓓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年6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同时兼任蔚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合肥蔚来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等;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小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章华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至今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员工、业务主管、副部长。
赵章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3、黄玲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4月至2023年1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业务主管、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副部长;
2023年1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
黄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罗世蔚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8月任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资深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罗世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杨宗铭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
4月至2005年7月任颀邦科技先进封装研发中心副理;2005年8月至今历任颀
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构装整合部资深经理、构装测试处资深处长、制造中心
协理、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8月
5至2021年12月任合肥颀中封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宗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余成强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台湾大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辅导组襄理;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台湾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
IPO/SPO 副理;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国台湾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承销部专案组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合肥颀中封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余成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崔也光先生,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至1995年9月历任北京财贸学院会计
6教师、系副主任;1995年9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校长助理、会计
学院院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6月至2024年 5 月任歌华有线(600037.SH)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崔也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新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历任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澳门立法会高级法律顾问;1995年6月至今于北京
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2023年 2 月任美利云(000815.SZ)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4年5月任汉得信息
(300170.SZ)独立董事;现任王府井(600859.SH)、咸亨国际(605056.SH)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胡晓林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9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助理研究员、副教授;2007
7年5月至2023年2月任湖北百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灵动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京东方
(000725.SZ)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阿诗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国庆女士,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法律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监事,并兼任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2年1月2024年5月,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部长,2024年5月至今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兼法务合规部部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杨国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茜女士,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奕斯伟科
8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吴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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