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我们就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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