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年10月15日,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
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
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
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权限、
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及监
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江
沈江签字:
2024年10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蓄
张蕾签字: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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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重关眙十二重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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