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证券简称:西高院公告编号:2024-029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提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贾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贾涛先生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暨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425201.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为236754748.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50019555.6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50.3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