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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8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51338_J03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51338_J03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辉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敏中国北京2025年3月27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11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11日《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核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42630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2462448.00元,扣减实际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16951.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5945496.7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86761_J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5686029.5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525162.9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612462448.00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注1)106516951.24

募集资金净额2505945496.7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金额(注2)2228446666.8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1)186055194.43

减:募投项目结余永久补流11184168.29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金额20251021.8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40959740.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1470229.36注1: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055194.43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39107.34元。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中包含了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3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烟台银行开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金额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81601060301421015786141470229.36

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4620078801100001150-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6666000002293-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999013473010909-

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4620078801000001151-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合计141470229.36

注:以上开户银行均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055194.43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9107.34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

专字第61486761_J0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分别购买了以下各类投资产品:

金额是否银行名称产品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起息日到期日(万元)到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本浮动收益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10000.001.20%-2.45%2024/6/192024/9/19是型产品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本浮动收益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10000.001.10%-2.45%2024/9/232024/12/23是型产品开发区支行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鉴于“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7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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